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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雷波县阿合哈洛风电项目一般变更顺利获得备案

2024-02-02

2024年1月31日,由我公司编制的《凉山州雷波县阿合哈洛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一般变更)》顺利获得凉山州水利局备案。

项目规模为总装机容量99MW33台单机容量3.0MW的风电机组),我公司依据可研报告,编制了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于202112月获得四川省水利厅的行政许可。在施工图阶段,项目的总装机容量及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但因美姑县意向开发龙头山大断崖旅游,凉山州政府召开协调会后,拟将原方案13~20号风机进行迁移,并对原来的8台风机迹地进行恢复,故占地及土石方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没有达到重大变更条件,但是项目变化还是较大,为规范后期监理、监测及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一般变更报告编制工作。

凉山州雷波县阿合哈洛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虽然没有达到重大变更条件,但是我公司依然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重大变更要求和标准编制报告,认真、系统梳理了项目变更原因及变更情况,于20241月编制完成《凉山州雷波县阿合哈洛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一般变更)报告书(送审稿)》。随后,我公司邀请三位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专家对编制的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经过修改、完善后,最终获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本项目开展下一步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这是我公司第一次做水土保持方案一般变更,很多要求、标准、技术规范等与重大变更不同。在面对技术上的难题时,我公司技术人员迎难而上,在编制报告过程中,积极主动学习政策和规范,最终顺利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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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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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文件